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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茶陵县外环线道路工程”的公示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 编辑:刘合情 2016-12-15 1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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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建设“茶陵县外环线道路工程”的公示

  为了完善茶陵城市外环线路网,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县人大审议通过,决定采用投资、建设、移交模式投资建设“茶陵县外环线道路工程”。

  本项目遵循“规范流程、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公开信息、全程监管”原则,采用“政府承担、定额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政府主导实施、实体垫资代建、政府逐年购买”的流程进行投资建设和管理。

  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本项目列为2016年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定项目。县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服务的购买主体,购买主体采用单一采购来源方式确定由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承接主体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

  现将该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茶陵县外环线道路工程;

  2、项目地址:位于下东街道与洣江街道;

  3、建设范围:项目起于下东街道办事处七家桥,途径下东街道办事处条心村、小车村,洣江街道办事处中瑶村、下瑶村、湖塘村、胡家村、与国道106相交,止于大吉岭与G72告诉连接线;

  4、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5、建设期限:30个月(自2016年7月—2018年12月);

  6、项目总投:约为42626.4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1、项目购买主体:茶陵县人民政府;

  2、项目承接主体: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3、政府购买金额:约为54239.06万元(包括项目总投、管理服务费用、运营期融资费用等);

  4、购买期限:建设期不购买。自2019年起,由县财政逐年支付购买服务资金,2024年全部付完;

  5、支付方式:由县财政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三、公示期限:自挂网之日起10日内;

  四、监督部门

  茶陵县人大财经委、茶陵县政协经科委、茶陵县财政局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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