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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洮邺公路安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编辑:刘合情 2012-08-16 09: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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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洮邺公路安保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茶陵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CLZB-2012-064;

  (2)工程名称:茶陵县洮邺公路安保工程;

  (3)建设地点:茶陵县桃坑乡;

  (4)项目规模:总造价约200万元;

  (5)工期要求:日历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内K0+000—K17+690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湖南省外企业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建造师为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执业资格;(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到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单位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证、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岗位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质量员岗位资格证;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只接受原件,委托书上另须注明投标单位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邮箱)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拟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如证件原件正在办理年检手续,则必须提供加盖年检单位公章的认定其为合格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年检单位官方网站已认定为合格,可认定为有效)。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所有证件须年检合格、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2)本工程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要求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否则,不予受理。

  (3)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2日上午10时(节假日除外);

  (4)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茶陵县城炎帝南路)集中,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现场踏勘后统一在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茶陵招投标网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5218918。

  8.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燕萍 电话:0731-25254376

  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12年8月15日

 

来源: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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