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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获“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殊荣

来源:茶陵县新闻中心 作者:邓施环 编辑:刘合情 2013-09-06 10: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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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茶陵站9月5日讯(记者 邓施环) 9月5日,记者从茶陵县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获悉,省政府于日前已正式下文,将茶陵县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茶陵县因炎帝神农氏崩葬于境内而得名,自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置县,具有2200多年的建城历史,历为湘东“军重控扼”和州治中心之地。茶陵县较完整地保留了南宋时期的古城空间格局,现存600余米的茶陵古城墙是我省境内唯一保存完好的宋代石头墙。州衙前、古城门、秦汉马道七总八总等历史文化街区保存完整且各具特色,南浦铁犀、笔支塔、紫微门、迎熏门、角楼等大量文物古迹保存完好。

  近年来,茶陵县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大了“名城兴县”的工作力度,制定了“文化旅游强县”发展战略,把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列为全县“四大创建”任务之一。先后出台了《茶陵古城保护办法》和《茶陵古城保护修缮管理办法》等文件,扎实开展古城保护工作。该县还投入大量资金修缮、修复、改造了茶陵古城墙、苏维埃政府旧址、工农兵政府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共挖掘了62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近,茶陵古城墙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一系列强而有效的工作推动下,一些濒临毁损的古建筑保存了下来,一些即将消失的文物得到妥善修缮,一大批传统手工艺技能、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得到抢救、保护和传承,形成了目前较成规模、初具名气的历史文化古城格局。

  茶陵县以成功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将古城区有历史意义和历史背景的古建进行征购,编制古城区的保护规划与建设详规,不断丰富文化内涵,提升古城形象,全力构建茶陵旅游事业的新局面。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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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施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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