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3名“老赖”拒不还款被拘留15天

来源:茶陵县新闻中心 作者:邓施环 编辑:刘合情 2013-12-22 18:05:39
—分享—

 

  红网茶陵站12月22日讯(记者 邓施环)  12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4名恶意拖欠贷款的“钉子户”、“老赖户”进行了强制执行。其中一位“老赖”吴某某因摄于法律威严,在被拘留前主动让家人偿还了大部分欠款,并签字保证剩余欠款一个星期内还清,当场解除拘留。

执行人员将“老赖户”带上警车

“老赖户”家人帮其还债

  2007年3月26日,被执行人刘某某以开矿急需资金为由向茶陵信用社贷款5万元;2008年4月14日,被执行人谭某某以开矿急需资金为由向茶陵信用社贷款3万元;1996年3月6日起,被执行人谭某某分别向秩堂信用社借款6笔,共计15500元,贷款到期后,该3人拒不偿还。对此,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其3人司法拘留十五天。

  自茶陵县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启动后,县法院积极行动,成立专案专组,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依法采取搜查、扣押、冻结、罚款、扣留等强制措施,营造执行声威,达到执结一案,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作为法律人士,我觉得今天的这个司法拘留非常有必要,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此,我也希望每一位公民讲诚信,勇于担当责任。”犀城律师所一位律师说。

  【编辑:欣闻】

 

来源:茶陵县新闻中心

作者:邓施环

编辑:刘合情

阅读下一篇

返回茶陵融媒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