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茶陵站1月15日讯(记者 邓施环 通讯员 尹勇刚) 1月15日,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原西屏村信用站站干李某因摄于法律威严,主动还清了假借、冒名贷款本息共计29余万元,于昨日被解除拘留。
据悉,李某在1987年至2004年期间曾担任平水信用社西屏信用站站干,任职期间采用了各种违法手段挪用信用资金共计22余万元,其中自批自贷2万余元,假冒他人名义贷款20余万元,其在当地影响恶劣,多次被投诉举报。县公安局在掌握了大量线索和证据后,果断出击,于2013年12月对其依法进行了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因摄于法律威严,李某分两次还清了所有欠款以及利息。
“以前在信用社站干期间对法律意识不清楚,现在吃到了苦头。我希望其他像我这样的人主动积极还款,不要挑战法律的威严。”李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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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新闻中心
作者:邓施环 尹勇刚
编辑:刘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