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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洣水河水利治理防洪建设一期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编辑:刘合情 2014-05-23 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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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茶陵县洣水河水利治理防洪建设一期景观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株发改(2011)7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DTTH株(G)-2014-019

  2.2 项目名称:茶陵县洣水河水利治理防洪建设一期景观工程施工(第 标段)

  2.3 建设地点:株洲茶陵县城关镇十八丘村和曲江村

  2.4 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茶陵县城关镇十八丘村和曲江村,景观设计面积23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石材铺地、园林绿化、公共卫生间、景观廊架、给排水、电气亮化、直饮水等工程,总造价约3060万元。施工分两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的招标范围为D、E、F区,工程造价约1775万元;第二标段的招标范围为A、B、C区,工程造价约1285万元。

  2.5 工期要求:各个标段均为5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各标段均要求投标人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确保达到《株洲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合格标准。绿化种植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乔木95%、灌木98%、草皮98%,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

  2.7 保修要求:各个标段的绿化养护均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一年。

  2.8 招标范围:各个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各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入湘备案登记证;

  3.3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企业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述任一条件:

  3.4.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2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且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以上(3.4、3.5款)人员均要求无在建项目;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参与第一标段报名的关键岗位人员也可以参与第二标段报名。

  4、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取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评标过程中,先进行第一标段的评标,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与第二标段的评标。

  5、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凡具备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资料原件和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分别按下述顺序逐页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①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省外企业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或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②入湘备案登记证(省外施工企业提供);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其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工作单位或注明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退休人员则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原件。

  所有证件须年检合格且在有限期内、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如证件原件正在办理年检手续,则必须提供加盖年检单位公章的认定其为合格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年检单位官方网站已认定为合格,可认定为有效)。

  6、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3日—5月29日,上午8:0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株洲市茶陵县城炎帝南路)。

  7、投标资格确认方式:报名成功,且投标报名资料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联合审查后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在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成本费500元(不含技术标费用)。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茶陵招投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5218918。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建华 电 话:13077052666

  招标代理人: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6号招投标大厦10楼1102室(天职国际)

  联 系 人:谢 娟 电 话:0731-22866566-7385 18612689277

  监管机构: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电 话:0731-25214476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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