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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实施方案

编辑:刘合情 2015-03-19 1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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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诗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载体。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诗词文化,打造茶陵文化品牌,增强我县文化服务功能,助推全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城乡开展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以下简称“创诗”)。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创建工作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文化强县建设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有效开展“创诗”活动,传承优秀诗教传统,弘扬中华诗词文化,充分调动广大诗词爱好者的创作积极性,发挥诗词歌赋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激发茶陵人民热爱茶陵、建设茶陵的家乡情怀,不断提高茶陵美誉度和文化软实力、竞争力。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诗”活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诗化人生、美化环境、淳化民风作用明显;用诗的境界谋事待人,用诗的语言抒情言志,用诗的力量攻坚克难蔚然成风。把诗词培训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在机关、农村、学校、企业、社区持之以恒开展。具体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是:各级诗社普遍建立;全社会重视诗词文化的程度普遍增强;诗词创作水平普遍提升;诗词创作骨干队伍明显壮大;诗词文化服务功能明显提高;弘扬诗词文化的标志性建筑明显展现;群众性诗词吟诵创作活动明显增多;以诗词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文化明显活跃;对外合作与交流范围明显扩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诗社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创作队伍。依托县诗词楹联协会,创办全县诗词创作指导班,负责诗词创作和诗词应用等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教育部门要自成体系,建立中小学生诗教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大力推广中华诗词进校园,让诗词在青少年心中扎根,使茶陵诗词事业后继有人。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成立各级各类诗社,诗社可自行命名,社长要负责诗词创作、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努力把诗社办成诗词文化推广中心、诗词创作指导中心、诗词人才培训中心、诗词信息发布中心、诗词艺术交流中心。县诗词协会要大力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力争2015年6月底前县诗词协会会员突破800人。

  (二)广泛开展诗艺活动,大力培养诗词骨干。把《茶陵诗联》办成我县诗词创作成果交流传播和对外宣传的阵地和窗口,定期刊发诗词新作和交流创作心得。同时不定期举办诗词培训、诗词讲座、诗词朗诵会、诗词创作比赛、诗词研究会及采风活动,不断辐射诗词的艺术魅力,努力提高整体创作水平。县诗词协会要与社会各界联合征集优秀诗歌,出版诗集,挖掘整理我县诗词创作资料,收集民间歌谣,鼓励和支持诗词作者出版个人诗集。

  (三)深入开展诗教活动,营造浓厚“诗乡”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干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深入开展一系列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诗教活动,在全县迅速掀起学诗词、爱诗词、作诗词的热潮,努力形成乡乡有诗人、处处有诗会的局面,全力营造爱写诗、能写诗、会赏诗的良好文化氛围。

  (四)积极推进诗词“六进”活动,着力打造“诗乡”品牌。要在我县机关、农村、学校、企业、社区以及新农村示范村推进诗词“六进”活动,即诗词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旅游景区,并推出一批诗教“六进”典型。学校有广泛系统的诗词教与学活动;机关有诗词学习创作氛围;社区、企业、农村有较多的人能自觉自愿投入诗词创作、吟唱等活动;旅游景区有诗词文化设施。诗词成为群众文化生活中经常性、不可或缺的内容,深受群众喜爱。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达到七有标准:有领导班子、有活动经费、有诗词活动小组、有活动阵地、有作品集、有学习记录、有诗栏。

  (五)建设“诗词”标志建筑,彰显我县文化底蕴。用中华诗词点缀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使人们在休闲娱乐、工作、生活中感受到诗词优秀作品的博大精深,彰显我县厚重的文化底蕴和时代风貌。在东阳公园建设规划中加上诗墙、诗碑等建设内容,修葺、丰富进士长廊,进一步支持、培育云阳山“汲秀园”、茶祖文化园诗词文化建设等。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农家文化大院,要因地制宜,建诗墙、诗栏、诗屋。在城内适当位置,悬贴能美化环境的古典诗词。

  (六)举办诗词吟唱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经典。中华诗词含有深刻的哲理,凝聚着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要在全县各单位、企业和中小学广泛开展“中华经典吟唱”活动,广泛动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重视吟唱和创作活动,讴歌祖国大好河山,提升思想境界,促进思想政治建设和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坚持每年结合传统节日,举办1—2次大型吟唱活动。

  四、工作步骤

  我县“创诗”工作,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力争在2015年7月底创建成“湖南省诗词之乡”;第二步:力争在2016年7月底前创建成“中华诗词之乡”。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1.成立茶陵县创建诗词之乡工作领导小组及创建办公室、各创建专业组,制订《茶陵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实施方案》。

  2.召开“创诗”领导小组会议、新闻发布会和动员大会,分解部署工作,全面发动各相关单位投入创建工作。

  3.各专业组召开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工作,各相关单位制订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创诗专干。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启动各项创建活动。在电视台、茶陵新闻网等媒体开辟诗词之乡创建宣传专栏,使“创诗”工作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5.向湖南省诗词协会申报命名“湖南省诗词之乡”。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5年4月—2015年6月)

  1.细化工作项目指标,全面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确定专门力量,分头量化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诗”工作。

  2.开展主题活动。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县诗词楹联协会及社会各界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创建活动。

  3.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成规划设计的诗词标志性建筑以及各创建示范点的相关设施建设。

  (三)迎检验收阶段(2015年7月—2016年7月)

  1.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文献、作品资料等各项软、硬件准备工作。

  2.“创诗”办要做好各种展室、诗社、诗栏、诗碑、诗墙、诗廊等硬件方面的检查验收工作。

  3.2015年7月份迎接湖南省诗词协会验收评估,确保成功创建“湖南省诗词之乡”。

  4.进一步巩固、扩大创建成果,2016年7月迎接中华诗词学会检查验收,力争创建成“中华诗词之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茶陵县创建诗词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彭新军,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小忠任顾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萍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谭小华、县政府副县长陈艳娟、县政协副主席李甜甜任副组长,县直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云阳街道党工委书记及县诗词楹联协会主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创诗办”),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由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文湘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用专职工作人员5名。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专业组,分别是:创作组、资料组和现场组。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人员,按要求开展工作。县创诗办负责牵头做好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研究创建形式,选树创建典型,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营造创建氛围。县内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创诗”活动的宣传力度,以浓厚的创建氛围,赢得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新闻网站要拿出一定版面,经常性刊登传统诗词作品;广播电视部门要强化对诗词工作和诗教活动的报道,介绍诗词知识,宣传诗词作品,增加本地新闻报道中的诗词元素;各诗词组织要办好诗词刊物,提高办刊质量、强化精品意识,鼓励支持诗友出版个人诗集。

  (三)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创建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全县各级各单位要把诗词文化与机关廉政建设、干部文化素养和服务质量相结合;企业要把诗词文化融入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中,用诗词的高雅艺术提炼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中、小学的诗词文化建设要各具特色,形成诵、写、书、画、歌、舞、操等多种形式;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加强经费保障并明确专人主抓创建工作。同时,将“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条件之一。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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