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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加强禁毒工作的决议

来源:茶陵县人大办 编辑:刘合情 2015-07-09 15: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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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依法加强禁毒工作的决议

  (2015年3月25日茶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戒毒条例》,全面加强毒品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禁毒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受国际、国内环境影响,我县毒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禁毒工作任重道远。为依法推进我县禁毒工作有效开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高度重视,加强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乡政府要实行禁毒工作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县内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将遏制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上升趋势、实现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逐年下降作为禁毒工作主要目标。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坚持全民参与、全员动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多种手段,打一场全民禁毒战。

  二、统筹兼顾,建立健全禁毒工作保障机制。要强化县禁毒委在推进禁毒、戒毒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决策部署、问责考核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职责,落实检查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构建综合治毒工作机制;要依法将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乡政府要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戒毒工作建设项目纳入建设规划;要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开展全县性的涉毒人员摸底;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共享禁毒、戒毒工作信息;要认真研究解决困扰禁毒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是加强禁毒委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禁毒工作相适应的禁毒专业力量,加强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为禁毒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撑。

  三、强化宣传,着力营造禁毒舆论氛围。要建立由县禁毒委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平安茶陵、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创建内容,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氛围。要加强禁毒教育基地、园地建设,并发挥主阵地作用。要突出做好重点对象、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重点针对青少年等易染毒群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实现县内所有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众传媒机构要承担公益性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

  四、堵源截流,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健全区域性禁毒协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防控、打击体系。要把堵源截流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毒、贩毒、运毒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打击涉毒犯罪行为,县法院、检察院要依法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公安机关要加强邻近县市的区域合作,深入治理流动人员贩毒问题。要经常性地开展宾馆(旅店)、出租屋、KTV等重点场所毒品专项整治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大对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的防控力度,食药监部门要落实对易制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监控责任,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追溯制度;对毒情严重的乡镇(街道)要限期整治,并落实责任追究。

  五、加强帮教,构建禁毒戒毒社会化工作格局。要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自愿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多种措施,全力挽救帮助吸毒成瘾人员。公安、卫生、司法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切实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排查、管控和收戒力度,有效减少社会失控吸毒人员;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要尝试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把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降低毒品危害的有效途径;要加强和改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将社区戒毒作为戒治挽救工作的重要措施,最大程度遏制复吸现象,减少吸毒人员、吸毒市场;要动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戒毒工作。

 

来源:茶陵县人大办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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