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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编辑:刘合情 2016-08-03 17: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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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团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新创业工作的指示,以实际行动帮助我省广大青年实现创业就业,团省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机构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由团省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实施,团省委负责具体管理和运用,由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负责项目推荐和落实。团省委将按照“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确保实效”的原则,做好资金的管理、划拨、使用、监察等工作。

  二、资助对象

  湖南省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湖南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并已回湘的湘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

  三、资助项目

  本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总额度为1000万元,由湖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实施。具体项目的审批流程、资助程序和资助额度见《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网站)。

  四、申报时限

  请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积极组织动员,将相关申报材料于9月9日前报送至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逾期则视为放弃申报。

  五、工作要求

  请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选择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金融服务扶持项目。要严格把关,仔细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申报项目进行逐一实地考察;及时收集、报送项目申请表格和报名材料;帮助青年创业者协调当地人社、工商、税务、扶贫办等部门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项目的实施,确保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规定使用。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审计厅等单位届时将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专项审计和严格检查。

  联 系 人:黄晓晖

  联系电话:0731-8877686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1号

  附件:

  1.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申请表

  2.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贴息项目申报表

  3.湖南省大学生创业“精准扶贫”项目资助申请表

  4.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材料报送须知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来源: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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