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茶陵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决定,现对茶陵县造价咨询机构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LCG-2016-033)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五、 开标和评标:23、评分方法及细则:3、相关业绩中“①根据单项工程编制或审计金额有3500万元以上项目1-2个的计5分、3-4个的计7分、5-6个的计10分;以上第①项须提供审计定案表原件、合同原件备查,以审计定案表原件、合同原件为计分依据;”变更为“①单项工程预审核、单项工程结算审核的审定金额有3500万元以上项目1-2个的计5分、3-4个的计7分、5-6个的计10分;以上第①项单项工程预算审核须提供财政评审部门或审计局对审核结果确认资料的原件、单项工程结算审核须提供财政评审部门或审计局对审核结果确认的定案表原件、合同原件(单项工程服务合同或年度服务合同)备查并作为计分依据;”。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16年 9 月 20 日上午9:00”变更为“2016年 9 月 29 日上午9:00”。其他部分(如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涉及此时间也做相同变更。
三、将招标文件中“定标原则:按综合得分6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五名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变更为“定标原则:按综合得分6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五名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投标审减费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审减费率相同的,按工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及承诺优劣顺序排列。”
特此公告。
茶陵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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