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2.我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背景是怎样的?
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低于全省标准;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但用地规模不减反增,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同步增长;加大建设用地整理力度逐步成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是农村建设整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什么意义?
一方面有利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既可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又可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减挂钩可有效引导农村居民向集中居住点、城镇聚拢,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因此,全面开展增减挂钩工作既是现实之举,也是长远之需。
4.为什么要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一是一户多宅占用土地资源。二是村民建房七零八落无规划,基础设施难以配套,生活环境不优美。三是破旧房屋无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四是破旧房屋无人居住,浪费资源。
5.我县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什么有利条件?
国家和省、市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在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先行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结余指标流转、现状建设用地认定等方面有暂时性特殊政策支持,我们必须结合茶陵实际,用好、用活、用足这些政策。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没有水田补充指标,我县增减挂钩节余的补充耕地指标允许在省域内有偿转让,形成收益可支持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
6.我县是何时开始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
自2009年开始,我县相继开展了4个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复垦总面积237.0509公顷。其中2009年、2011年项目已完成;2012年、2015年项目拆旧区复垦正在高效推进。2017年2月15-17日,我县派出相关工作人员由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带队,远赴安徽省金寨县实地学习考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2017年6月12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开始全面推进。
7.我县为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做了哪些前期工作?
一是开展后备资源初步摸底。整体而言,我县农村废旧宅基地、空心村庄等农村建设用地呈点状分布,较为分散,经初步摸底,我县增减挂钩后备资源约为1万亩。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以增减挂钩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文件出台后,我局积极组织学习研讨,并结合全县后备资源、社情民意等相关情况,对我县实施增减挂钩政策客观存在的利与不利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三是制定系列制度文件。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茶陵县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有偿退出奖励办法》等系列文件。
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特殊政策是否有时限?
为贯彻落实中央“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要求,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以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政策。明确提出,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为特定区域;以2020年12月31日为特定期限;以增减挂钩指标支持、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省域流转使用等为特定内容,实行特殊支持。
9.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增减挂钩项目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促进小城镇发展,打造美丽乡村。二是严格保护耕地。禁止擅自将复垦耕地用于非农建设,加强挂钩建新区选址论证,避让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三是遵循群众意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旧宅退出奖励方案、安置区选址和建设方案、收益的分配等方面,做到项目实施前当地群众同意、项目实施中当地群众参与监督、项目实施后当地群众满意。四是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增减挂钩工作,要与新型城镇化进程和农村转移人口相协调,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相配套,支持新型城镇化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10.我县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如何规划的?
按照“一年全面铺开、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要求全面快速推进,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3月1日-5月31日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符合县情实际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现已完成。2017年6月1日-6月30日为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业务培训,完成全县后备资源摸底调查,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等,现已完成。2017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年度目标计划,全面完成增减挂钩项目方案报批、拆旧区拆除、复垦、验收、指标确认及节余指标交易等工作。
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选址有何要求?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中已确定的400平方米以上(含400平方米)建设用地地块可纳入拆旧区,包括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工矿企事业单位破产、关闭搬迁后的废旧地等。易地扶贫搬迁户400平方米以下未纳入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现状建设用地,提供审批文件等合法依据或国情地理普查资料、影像、村级证明等佐证材料,可纳入拆旧区。易地扶贫搬迁户自行将农村宅基地等零星分散建设用地进行复垦的,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可直接用于增减挂钩。
1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按照哪些步骤进行选址?
选址工作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乡镇(街道)负责,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具体步骤如下:
(1)选址。符合选址条件的地块由乡镇(街道)负责摸底,乡镇(街道)调查核实权属后,统一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对拆旧地块进行实地踏勘,核实现状地类、建筑物及附着物占地面积及檐高,并拍照存档,确定建筑物及附着物拆除范围与项目区范围。
(2)复核。确定项目区范围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项目区范围现场进行踏勘和实地测量,对地形地貌进行测绘,标注拆旧区的建筑物位置、土地使用权人姓名、占地面积、檐高及房屋结构,并将相关数据提供给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及时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自愿退出协议。
1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如何申报?
符合选址条件的地块由乡镇(街道)负责摸底,乡镇(街道)核实权属后,统一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对拆旧地块进行实地踏勘,核实现状地类、建筑物及附着物占地面积及檐高,并拍照存档,确定建筑物及附着物拆除范围与项目区范围。
1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自愿退出奖励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乡镇(街道)负责自愿退出奖励资金计算、自愿退出奖励协议的签订及自愿退出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协议并拆除后给予奖励。具体标准见《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建筑物及附着物自愿退出奖励试行办法》。
1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如何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自行将农村宅基地等零星分散建设用地进行复垦的,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可直接用于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奖励标准为2000元/厢;奖励资金在签订协议、拆除后予以发放。
来源:茶陵电视台
编辑:刘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