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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发展改革局惠民政策

来源:茶陵电视台 编辑:刘合情 2017-10-18 19: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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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地扶贫搬迁。

  一、搬迁对象必备条件:1、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无房户或者同意拆除旧房的,且另行选址建房,原址重建坚决不进。

  二、安置方式:分散安置、购买商品房安置、集中安置。2017年主要以分散安置、购买商品房安置为主要方式。

  三、对象确定程序:1、农户申请;2、村委会初审公示;3、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及公示;4、县易地办和县扶贫办联合审查;5、县政府批示和公告。

  四、安置房建设面积: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内,允许每户另增加25平方米建筑面积用于生产性用房,这是强制性标准。否则不能补偿。

  五、补助标准:1、安置补助:分散安置,2个人口以下(含2人)每户补助5万元,另外每增加1个人口,增加补助1万元;购买商品房,凡在县内购买商品房的,每户补助5万元;集中安置,主体结构按县易地办核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700元。2、奖励部分:地区差异化补助最高每户 7000元;旧房拆除补助每户2万元;时序、质量等其他奖励性补助。

  六、补助发放程序: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搬迁对象安置进度初审确定发放补助金额,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2、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名册逐户审查后,核定金额,办公室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拨付。3、县人民政府批复补助发放方案后,由茶陵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复核有关资料,按财务管理程序发放补助。4、自建(购)房补助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拨付到农户,统规统建房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拨付给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财政所必须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

  七、统一设计:所有住房均要按住建部门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住宅设计图集的要求,规范建房风格、层数、规模等。县住建局负责划定红线图,出具选址意见书和设计条件书,并提供2套规划设计图(包括安置区平面布局、住房户型及实施效果图),供各村组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八、统一建设: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批复内容,启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茶陵县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县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授权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干,参与并监督其项目招投标、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预结算、工程验收等事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专干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房屋建设要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按照统一的设计和外观进行建设,不准超过规定建筑面积标准建设,凡是违反设计要求建设的不予补助。

  九、项目验收:先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预验收,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验收队伍现场逐户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或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收回补助资金。对省市抽查验收不合格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申请对象建房开工条件:1、与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协议,并通过了县易地办审核;2、选定了建房方案,并取到了县规划部门设计方案;3、县确定对象发文之后,由县易地办下发开工通知。擅自建设不予补助。

 

  注:以现行政策为准,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陈外晚 13974138418

 

来源:茶陵电视台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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