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2020〕16号
2020年6月23日,茶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徐卫刚为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徐卫刚副检察长为茶陵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特此公告。
附:徐卫刚同志简历
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徐卫刚同志工作简历
徐卫刚,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湖南炎陵人,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文化,现任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主要工作经历:
1988.09—1990.07湖南财经学院成人教育文秘专业成教大专学习
1990.07—1991.12酃县城东乡财税所临聘税收专营员
1991.12—1997.01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97.01—2003.05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03.05—2003.11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院检察长
2003.12—2004.02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2004.02—2005.04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科级)
2005.04—2006.10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
2006.10—2008.02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2008.02—2009.02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9.02—2016.04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6.04—2017.01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2016.12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7.01—2020.06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0.06—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来源: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陈邹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