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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仲裁知识问答(七)

来源:茶陵融媒 编辑:陈娟 2021-03-23 1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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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仲裁委员会(茶陵分会)怎么受理仲裁申请?

答:株洲仲裁委员会(茶陵分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13、当事人可否申请财产保全?

答: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来源:茶陵融媒

编辑: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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