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文函〔2025〕156号)要求,我县将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为摸清各类保护对象资源底数,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三、征集要求
提供线索时请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一)具体位置(如XX街道XX路段、XX社区周边等);(二)历史背景、形成年代及主要特色(如历史事件发生地、传统产业聚集区、独特建筑风格等);(三)现存历史遗存情况(如古建筑、古树名木、老店铺、工业设施等);(四)相关历史文献、照片、口述资料等佐证材料;(五)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四、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线索,请一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一)邮箱提交:将线索材料发送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2765621500@qq.com),邮件标题注明:“老城区(街区)线索+姓名+联系方式”。(二)电话提交:工作日:8:30-17:00接受线索口述反馈,欢迎拨打咨询电话:13332534096。(三)现场投稿:前往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1室提交书面资料(地址:茶陵县公园路8号)。
五、工作要求
(一)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
(二)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专项调查工作。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来源: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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