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上午,茶陵县信访局就信访人谭某发信访事项组织听证会。信访人及信访事项办理责任单位委托代理人到会。听证员由县信访局法律顾问1名(主持)、县人大代表2名、县政协委员(律师)1名、社会群众代表1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各1名工作人员等7人组成。

听证会历经当事双方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向当事双方询问、当事双方辩论及最后陈述等环节,听证主持人及听证员一致认为:信访人提出的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反映的诉求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
此次听证会虽未当庭达成调解,但对推动信访听证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向全面推行信访工作法制化迈出了重大一步,也对类似反复投诉、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化解提供了参考借鉴。

来源:茶陵融媒
作者:李立军
编辑: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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