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你我共同遵守——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父老乡亲:
为守护我们共同的蓝天白云、安宁家园,茶陵县人民政府已发布《关于茶陵县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此,我们诚挚发出倡议:禁放限放,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携手遵守通告规定,拥抱更绿色、更文明、更安全的节庆新风尚。
一、认清危害,做平安家园的守护者。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事故,直接威胁生命财产安全。集中燃放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PM2.5),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健康,尤其影响老人、儿童及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同时,巨大噪音干扰休息,遗留垃圾增加环卫负担。我们倡导使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悬挂灯笼、贴对联等安全、环保、文明的方式庆祝佳节,喜庆事宜。
二、遵守规定,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县中心城区划定了禁止/strong>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县中心城区划定了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请市民朋友们务必知晓并严格遵守。禁放区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限放区元旦、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元宵全天禁止燃放。在禁放区、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最高可处500元罚款,单位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积极参与,做美丽茶陵的监督者。烟花爆竹禁放,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希望广大居民都成为禁放工作的宣传者、劝阻者和监督者。主动向亲友邻里宣传政策,善意劝阻违规燃放行为,若发现违规燃放、非法销售或储存烟花爆竹,请及时拨打举报热线:110(违规燃放)、12345(非法销售、储存、运输以及摆摊兜售),让我们携手织密“禁放防护网”,共同守护“美丽茶陵蓝”。
朋友们,茶陵是我们共同的家。您的一份支持、一次劝阻、一个举报,都是在为城市的蓝天、安宁与安全贡献力量。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不买不放,文明过节,携手共建“幸福茶陵”的美好家园!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参与!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
编辑: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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