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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茶陵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玉丰 编辑:刘合情 2012-02-10 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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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2012年2月10日在茶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茶 陵 县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2年2月10日在茶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黄玉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茶陵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我县“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院审判执行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关心下,我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践行能动司法,努力实现了服务大局有新业绩、司法为民有新作为、队伍建设有新面貌的“三新”目标,为构建“法治茶陵、和谐茶陵、满意茶陵”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10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39件,增长率为7.07%),审结2076件,普通审限内结案率100%;执结各类案件437件,执结标的额1112.8万元。在全市法院的司法绩效考核和综合工作考评中均名列前茅,荣获全市“五型”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并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和全省法院司法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班子建设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民商事审判及调解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强化职能,服务大局有新业绩

  (一)宽严相济,确保刑事审判权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推进量刑规范化。正确把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坚决惩治各类渎职腐败犯罪,依法审理了县国土局、规划局相关责任人渎职系列案以及教育系统腐败案等。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39件385人,审结239件385人,普通审限内结案率100%。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保护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6件,确保被害人利益实现。同时对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推进社区矫正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犯罪。

  (二)多措并举,强调民商审判效果。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82件,审结1354件,审结率98%。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注重发挥“三调联动”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积极招募调解志愿者,在4个乡16个村共招募社会调解志愿者、人民调解员17名,参与案件调解65件次,调解成功率达92%。试行“调解招标”, 以调解方式结案680件,占总结案的50.22%,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同时,狠抓案件质量,实行定期案件质量讲评和通报,推行奖优罚劣措施。全年共评查案件1808件,组织案件讲评7次。围绕县中心工作,对涉及县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纠纷,采取“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服务措施。共受理、审结此类纠纷案件67件,依法开展较大规模司法强拆活动5次,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了较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三)加强协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注重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依法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6件,审结36件,其中通过协调撤诉27件,普通审限内结案率100%;受理并执结国土、计生委等非诉执行案件220件,执结率100%,执行总标的达380.9万元。为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加大规范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工作,经县委、县编委批准增设了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加挂非诉执行局牌子),有效推动了我县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

  (四)高效执行,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创新执行方式,探索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统一调度和指挥。加大夜间执行力度,实行超期易人制度,采取督办执行等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一年来,共执结民商事执行案件217件,其中以和解方式执结案件209件,占总结案数的96.3%,执结标的额731.9万元。成功执结了沈柏仔与唐乾寅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钉子案”。

  二、创新举措,司法为民有新作为

  (一)落实便民措施,切实满足民需。推行便民设施。积极推进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建立排期公告栏,实施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一站式”服务。完善诉讼文书样板、诉讼须知、案件流程信息查询、电子显示屏、电子信息查询系统等设施。开展巡回审判。灵活采用“车载法庭、田间地头法庭、墟日法庭”等诉讼便民措施。全年共在辖区乡村、街道、社区、学校及重点企业建立巡回审判点或便民联系点23处,巡回审判38场次100余人。加大司法救助。依法落实减、免、缓诉讼费制度,不断充实司法救助基金,共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8.89万元。挤出办案经费,为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78万元。

  (二)加强涉诉信访,切实维护民权。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情况台账。实行预约接访、随时接访、带案下访相结合,共接待来访当事人360人次,处理来信81件次,回复来函72件次。进一步完善工作接待规则、来访当事人须知、处理信访案件“四定一包”责任制。同时创新党委领导、法院理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维稳机制,改进重复访接待和化解路径,有效地化解了进京进省涉法涉诉老上访案件64件,化解率达到96.8%,既切实维护了民权,又确保了社会稳定。

  (三)拓展服务空间,切实排解民忧。根据我县“三大三创”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实施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倾听群众呼声、为民排忧解难。一年来,共走访、回访案件当事人968案1621人,收集建议500余条。与此同步,以“六五”普法规划纲要为指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社会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施法官“送法”活动。在中心广场、城市中心、乡镇中心带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35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大餐”。

  三、提升素质,队伍建设有新面貌

  (一)以人大监督为动力,强化干警宪法意识。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定期报告法院工作,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对困难较多的执行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进一步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支持。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市、县人大代表听审、评议县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活动。积极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80余人次,认真倾听和办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对人大交办、转办的涉诉涉法案件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二)以主题活动为载体,提升干警政治修养。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及“建设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并且对照詹红荔等法院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人人树目标,个个找差距,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一年来,共有23人次获得省、市先进荣誉。在法院系统组织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征文活动中,我院的《站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获得一等奖,得到高院、中院的通报表扬。

  (三)以培训竞赛为手段,提高干警综合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岗位业务培训竞赛活动20余次。举办《婚姻法解释三》、《侵权责任法》等专题知识讲座5场。同时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庭审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分赴上海、北京、广东等先进法院进行考察学习,并踊跃组队参加了我县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所举办的“庆七一·创国卫·垄茶杯”环城跑以及红歌合唱比赛,全力营造了团结向上和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增强了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四)以公正廉洁为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印发廉政监督卡、3次组织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干部述职考评制度。实行明察暗访和案件回访制度,突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了解承办法官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是否有乱收费、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等行为。一年来,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群众回访满意度达99.3%。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茶陵县人民法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绩。这是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有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存在诸多不足与困难,主要有:司法为民理念不够深。少数干警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能力不够精。部分干警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缺乏学习热情和钻研精神,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不能很好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两庭建设资金不够足。新审判法庭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即将奠基开工,但整体搬迁所需投资至少在3500万元以上,虽然县委、人大和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中央、省市批复的国债资金目前没有到位,资金筹集与落实困难较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和改进。

  2012年基本工作思路

  2012年,我院工作指导思想和总的目标是:以十七大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创建全国优秀法院,为茶陵经济社会的稳快发展、提速进位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围绕这一目标要求,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服务大局上谋新篇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与惩治职能,打造“平安茶陵”。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解决好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千方百计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预防犯罪工作,认真做好缓刑犯和未成年犯罪的回访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黑恶势力、拐卖妇女儿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解职能,营造“和谐茶陵”。强化诉调对接,加快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紧贴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审理好涉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案件;妥善化解好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切实保障好涉农案件的审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努力解决好劳动和社会保障纠纷,切实保障民生。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协调职能,筑造“法治茶陵”。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建立和完善司法与行政部门良性互动机制。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特殊功能。重点做好涉及城市建设、房屋拆迁、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和办理。依法制止侵犯项目建设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行政诉讼环境。

  (四)充分发挥执行的权益保障职能,构造“诚信茶陵”。重点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加强分权制约,推进调查权、实施权、异议审查权和兑付权相分离。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评估拍卖,审监庭参与异议审查,财务部门监督财产兑付。同时,推行阳光执行,从执行立案、财产变现到债权兑付一律公开。另外,针对涉政府执行案件的特点,加强协调,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力促和解结案。

  二、立足保障民生“第一追求”,在司法为民上出新招

  (一)扩大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完善方便快捷的立案大厅建设,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到窗口部门工作,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答疑解惑、调解接访等诉讼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司法人文关怀。规范司法行为,讲究司法礼仪,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群众打受尊重的官司。

  (二)细化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完善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假日办案等措施,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办案,为地处偏远的农村群众开启“司法便民直通车”。建立健全“统一协助、源头预防、下访稳控”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与财政部门协调,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案件申诉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

  (三)完善司法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借助“茶陵法院网”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审判信息。适时走访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开展“上门释法、上门解法”活动,继续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切实做好“六五”普法。

  三、立足改革创新“第一动力”,在审判质效上创新绩

  (一)重创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建立以审判质量评估为核心,以案件评查和流程管理为手段的动态高效审判管理体系,不断增强审判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审判工作的规范化。

  (二)重激励。谋划开展“两能手(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两标兵(质量标兵、执行标兵)”评比活动。积极落实“审判管理年”等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办案水平,力争实现“三降四升”目标,即发回改判率下降、案件未执结率下降、涉诉信访案数下降与调撤率上升、服判息诉率上升、案件执行率上升和公众满意度上升。

  (三)重监督。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积极推进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组织开展“司法公开日”活动,不断强化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意识,全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个案监督向立案、审判、执行并重监督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和事中并重监督转变、由重视质量监督向质量、效率和效果并重监督转变。

  四、立足队伍建设“第一根本”,在司法公信上添新辉

  (一)开展思想教育,促进司法廉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以“零容忍”为理念,以“零违纪”为目标,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片、上廉政党课以及探索建立廉情预警机制,为干警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塑造法官廉洁形象。

  (二)活跃学习氛围,提升司法技能。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建立老中青干警“传、帮、带”机制。大力开展庭审大培训和大比武活动,以及适时进行岗位交流、理论研讨、文书讲评、考核比武、庭审观摩活动,着力强化司法为民能力的实践锤炼,努力提升法官适用法律、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积淀法院文化,增强司法活力。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以文化为支撑,充分运用其力量激发队伍战斗力。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引领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着力点,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切入点,努力增强法院文化“软实力”,保持队伍生机与活力。

  “百舸争流,千帆竞发”。各位代表,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光荣艰巨,人民对我们的期待殷切厚重。2012年,茶陵法院将以更加恢弘的气魄、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扎实的作风,咬定目标,坚定信心,干实事,求实效,为加快推进茶陵“富民强县”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中共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来源:茶陵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玉丰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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