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茶陵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7日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文龙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深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圆满完成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
会议要求,2026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乡村振兴、“三高四新”“一心五区”打造,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茶陵实践,高质量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推动“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茶陵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来源: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
作者: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
编辑: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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