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一的也可申请)。(注意:见习生在岗期间不可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并申请补贴)
申请流程:
本人到社会保险费缴纳地社区(行政村)申报 ,按要求填报《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提供的缴费证明原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学信网证明。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40%(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从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至毕业时间满2年为止,且累计享受补贴时间不超过1年。
咨询方式:
颜 0731-25221606
茶陵县政务中心一楼内审104室
来源:茶陵县政务中心
作者:茶陵县政务中心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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