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通知》共提出17项措施,其中,购房补贴方面,明确在城区从房地产开发商手中购买新建商品房,签订网签合同,且三个月内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支持人才方面,明确对在茶陵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且在县内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在城区从房地产开发商手中购买新建商品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不受单位、年龄、毕业时间的限制,除可享受上述购房补贴政策之外,另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措施还包括保障购房合法权益,推行新建房地产项目“交房即交证”。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缓解企业完税压力、规范私人住宅建设、安置房安置方式、促进地下车位有效利用、创新土地联动开发模式、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优化房企项目建设环境、提升住房品质、发挥房地产业带动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信息公开等,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4年9月22日。
来源:茶陵新闻
作者:叶素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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