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茶陵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1日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文龙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做深专项监督、做准重大决定、做实代表工作、做强机关建设,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圆满完成了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新时代茶陵发展新格局贡献了人大力量。
会议要求,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聚焦乡村振兴、“三高四新”“四个中心”打造,紧扣“创新成果转化年”“项目攻坚提质年”和“对外开放提效年”活动,突出法治思维、人大视角,强化守正创新、上下联动,持续开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机关建设”行动,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高地,为加快构建新时代茶陵发展新格局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作者: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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