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茶陵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云阳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前农村一处新增违法建设依法实施拆除,是茶陵县“即查即拆”政策推行以来的第一例案例。
12月2日,云阳街道巡查人员发现前农16组地段正在新建杂屋,并核实该杂屋涉嫌违建,将违建线索报告县控违拆违专班。茶陵县自然资源局驻县控违拆违专班执法工作人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组织进行现场核实。经勘查,该违建为一层砖混结构杂屋,长3.5米、宽4米,占地约14平方米,属于新增违法建设,应当纳入“即查即拆”处置范围。
发现问题后,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并依法固定相关证据。12月4日,该线索正式移交至县控违拆违专班,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县控违拆违专班向当事人下达违建拆除通知,要求当事人在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违建,但当事人并未自行拆除。依据《茶陵县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4)30号》文件中“对新增在建违法建设零容忍”的核心要求,茶陵县自然资源局12月15日组织违建认定,城管局迅速调配挖掘机等施工设备,12月16日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和云阳街道办事处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拆除作业。

(图一:控违拆违联合执法队伍对砖混违建杂屋实施拆除)
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在现场划定作业区域、维持秩序,确保拆除施工安全、有序推进,全程由执法人员监督,坚决杜绝违建复建等情况发生。

(图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全程监督,确保作业安全有序)
此次拆除行动,是茶陵县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整治的具体实践,有效震慑了辖区内潜在的违法建设行为。茶陵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以雷霆手段开展新建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第一时间组织违建拆除工作,做到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坚决守住城乡建设规划红线。

(图三:执法人员全程监督拆除过程,坚决落实新增违建即查即拆要求)
今后,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将以“即查即拆”的硬举措筑牢控违拆违防线,切实维护城乡建设规划秩序。

来源: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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